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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艺术学院
Nanjing Arts University

南京艺术学院报考指南

1、各专业具体录取办法以5月份在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网站上(http://zhaosheng.njarti.cn/)公布的为准;

2、“外省考生按文化分择优录取”,即按文化分比值由高到低排序,

文化分比值=考生文化高考成绩/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

“外省考生按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择优录取”,即按综合分由高到低排序,

综合分=考生文化高考成绩/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专业满分值+专业分

3、高等职业教育学院各专业只面向江苏招收对口单招考生,其他艺术类专业均面向全国招生;

4、广告学、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只招收普通类文科考生,专业免试,考生直接参加所属省文化高考,依据各省普通类本二文科分数线,按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5、艺术类专业在外省不编制分省计划。各专业招生计划以上级批文为准。

二、报考对象和条件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同时要求心理健康,五官端正,符合专业体检要求;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者;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的现役军人。

2、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当年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者;因触犯刑律而被有关部门采取了强制措施者或正在服刑者;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3、部分专业身体条件要求:

① 音乐表演(声乐、流行音乐演唱、音乐剧)专业:发声器官无疾病,听觉器官无疾病,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② 音乐表演(器乐演奏类)专业:听觉器官无疾病;

③ 表演、播音主持艺术专业:口齿清楚、发声器官无疾病,男身高1.73米以上、女身高1.63米以上,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④ 舞蹈表演专业:男身高1.75米以上、女身高1.65米以上,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⑤ 录音艺术专业:听觉器官无疾病;

⑥服装与服饰设计(服饰表演)专业:男身高1.82米以上,女身高1.70米以上,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报考规定



1、江苏省考生

① 报考音乐学(师范)、绘画、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的江苏省考生,只须参加江苏省音乐或美术专业统考。

② 报考除以上专业外的其它专业的江苏省考生,须参加南京艺术学院组织的专业考试(即:校考)。参加校考的考生须于2013年12月28日—2014年1月7日登陆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 zhaosheng.njarti.cn,按照报名操作提示要求进行报名,打印报考登记表,并于1月10或11日前往南京艺术学院46号楼北侧大厅进行信息确认。现场确认须出示身份证原件、网上报名后打印的报考登记表、省考试院发给的《2014年江苏省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原件。之后,再前往各专业报名点选择报考专业。参加校考的江苏省考生只能在校内考点考试,在校外考点考试的,成绩无效。

③ 报考中国画、雕塑、工艺美术、艺术与科技、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的江苏省考生,美术专业统考成绩须达江苏省公办艺术本科(美术统考)省控线,否则,上述专业校考成绩无效。

2、外省考生

① 我校在省内外均设有专业报考点,各考点进行考试的专业不同,外省考生请根据拟报考的专业选择相应考点参加考试。

② 报考南京艺术学院的外省考生,如选择在南艺校内考点参加考试的,须远程网上报名,请考生于2013年12月28日—2014年1月7日登陆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 zhaosheng.njarti.cn,按照报名操作提示要求进行报名,打印报考登记表,并于1月10或11日先前往南京艺术学院46号楼北侧大厅进行信息确认。现场确认须出示身份证原件、网上报名后打印的报考登记表、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办高考报名后发给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原件。之后,再前往各专业报名点选择报考专业。如选择校外考点参加考试的外省考生,须按所选择考点规定的时间、报名方式等要求进行报名、考试。

③ 根据河北省考试院有关规定,河北考生凡报考绘画、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数字媒体艺术、美术学、艺术设计学、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美术学(文化遗产研究)、中国画、书法学、工艺美术专业的,只能选择我校在石家庄考点组织的专业考试,在其它考点考试的成绩无效。

我校设在石家庄的考点,只允许河北省考生参加考试,不接受其他省份的考生在该点参加考试。

④ 根据河南省考试院有关规定,河南考生凡报考绘画、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数字媒体艺术、美术学、艺术设计学、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美术学(文化遗产研究)、中国画、书法学、工艺美术、服装与服饰设计(服饰表演)、广播电视编导、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音乐剧、流行音乐演唱、流行音乐演奏)、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作曲、流行音乐创作)、音乐学(音乐传播、乐器修造)专业的,只能选择我校在郑州考点组织的专业考试,在其它考点考试的成绩无效。

我校设在郑州的考点,只允许河南省考生参加考试,不接受其他省份的考生在该点参加考试。

⑤ 根据湖南省考试院有关规定,湖南考生凡报考绘画、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数字媒体艺术、美术学、艺术设计学、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美术学(文化遗产研究)、中国画、书法学、工艺美术专业的,原则上只能选择我校在长沙考点组织的专业考试,考生须登陆“湖南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考生版)”[网址:http://www.hneao.cn/ks]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确认,考试地点待网上报名结束后,由湖南省考试院统一安排;报考上述专业的外省考生,须前往中南林业科技大学(长沙市韶山南路498号)现场报名。

湖南考生凡报考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音乐剧)、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作曲)专业的,原则上只能选择我校在长沙考点组织的专业考试,考生须登陆“湖南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考生版)”[网址:http://www.hneao.cn/ks]进行网上报名,缴费确认时间(地点)详见“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上公布的“省外高校来湘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考点及考试时间安排表”;报考上述专业的外省考生,须前往湖南师范大学(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二里半)音乐学院现场报名。

⑥ 根据甘肃省考试院有关规定,甘肃考生凡报考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音乐剧、流行音乐演唱、流行音乐演奏)、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作曲、流行音乐创作)、音乐学(音乐传播、乐器修造)专业的,原则上只能选择我校在兰州考点组织的专业考试。

⑦ 根据福建省考试院有关规定,福建考生凡报考绘画、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数字媒体艺术、美术学、艺术设计学、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美术学(文化遗产研究)、中国画、书法学、工艺美术专业的,只能选择我校在福建师范大学设立的考点参加考试,在其它考点考试的成绩无效。

⑧ 根据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规定,山西省考生凡报考绘画、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中国画、书法学、工艺美术专业的,原则上只能选择我校在南京艺术学院考点或山西太原师范学院设立的考点进行考试。

山西省考生凡报考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音乐剧)、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作曲)专业的,原则上只能选择我校在南京艺术学院考点或山西艺术职业学院设立的考点进行考试。

山西省考生凡报考我校上述专业之外的专业,原则上只能选择我校在南京艺术学院考点进行考试。

⑨ 考生报考专业涉及到所属省级统考(或联考)有达标要求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级统考。省级统考不合格的考生,省招生部门在录取时不予投档,即参加本校专业考试成绩无效。

⑩ 鉴于我校在组织专业考试时,有些省的艺术类省级统考工作可能尚未开始或成绩尚未公布,考生可以先参加校考。

⑾在外省招生的所有艺术类专业,文理科考生均可报考。

3、报名交验的材料

① 在南艺校内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须交验身份证原件、网上报名后打印的报考登记表、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办高考报名后发给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原件。

② 在外省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须交验身份、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办高考报名后发给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原件及其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本人同一底片一寸正面免冠近照2张。

③ 所有考生,均须经验证无误后方可报名。身份证原件如丢失或未办理需提供临时身份证或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明(需贴有本人近照,并在照片上加盖公章)。

4、考试纪律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对在我校艺术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我校将其作弊情况书面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由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取消其当年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六、优录政策



1、考生报考我校按专业分择优录取的专业,对于外省考试院(或省级招办)投档的考生,凡专业成绩合格,文化高考成绩达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普通类第二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的,优先录取;对于江苏省考试院投档的考生,凡专业成绩合格,文化高考成绩(即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且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的,优先录取。

2、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流行音乐演唱、流行音乐演奏、音乐剧)、舞蹈表演、舞蹈表演(昆舞表演)、舞蹈编导、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服饰表演)专业前三名考生,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高考文化成绩可分别照顾本专业规定分数线的:第一名10%、第二名8%、第三名5%。

3、被南京艺术学院确定为舞蹈表演、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中国乐器演奏)专业“特优”考生,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高考文化成绩可照顾本专业规定分数线的20%。具体报考和选拔及奖励办法见《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优秀新生选拔办法》。





七、有关说明



1、考生于2014年4月初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本人专业考试是否合格,并按系统提示要求进行有关操作;

2、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招生考试有关规定,在高考所在地报名,按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文化考试;

3、报考我校的考生须按照考生所在省的相关要求,按时填报高考志愿;

4、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参加文化考试时,外语语种不限,但进校后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

5、新生入学进行体检,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校指定医疗单位诊断不宜在校学习,但短期治疗可达到国家规定的入学体检标准者,经学校批准暂不予注册,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6、三个月内对新生报考条件进行复查。如发现有虚假信息、隐瞒病史、考试作弊行为等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

7、学校设置多项奖助学金,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家庭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勤工助学岗位;特困学生还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以上各项具体规定可登陆我院学生工作处网站查询,网址:http://xgc.njarti.cn;

8、本校招生信息均以本简章和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的信息为准,对非本校网站及宣传材料公布的南京艺术学院招生信息,我校将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9、凡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八、 香港、澳门、台湾及华侨人士报考要求



华侨及港、澳、台人士报考我院必须参加我院专业考试(可任意选择专业考点),专业报名及考试要求与内地考生相同,专业考试合格者,凭我院《专业合格证》(网上自行下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港、澳、台、华侨文化课联合考试。

考生文化课考试可到以下地点报名:

北京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志新桥志新东路,邮编:100083,电话:010-82837212)

上海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地址:上海市钦州南路500号,邮编:200235,电话:021-64946010、 64511200)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地址:福州市北环中路59号,邮编:350003,电话:0591-87819345)

厦门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地址:厦门市火炬二路269号,邮编:361006,电话:0592-5703107)

广州暨南大学华文学院(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广园东瘦狗岭路377号,邮编:510610,电话:020-87205925)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电话:00853-83969345)

香港考试及评核局新蒲岗办事处 (电话:00852-36288787、36288711)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函〔2011〕18号 )要求,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台湾高中毕业生,请直接咨询我校国际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电话:025—83498038。

九、外籍人士报考要求

外籍人士报考我院,请与我院留学生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25——83498266。

十、学校地址、邮编、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院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4号 学校网址:http://www.nua.edu.cn/

邮政编码:210013 招生网址:http:// zhaosheng.njarti. cn

学校招办:(025)83498055 83498382

美术学院:025—83498126 设计学院:025—83498147

工业设计学院:025—83498630 音乐学院:025—83498131

流行音乐学院:025—83498311 影视学院:025—83498284

舞蹈学院:025—83498273 传媒学院:025—83498169

人文学院:025—83498354 文化产业学院:025—83498641

高等职业教育学院:025—83498186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025—83498038

外国留学生工作办公室:025—83498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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