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选专业 /艺术学 /美术学类/雕塑专业介绍

雕塑

专业代码:130403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修学年限:五年

开设课程:

主要课程中外美术史、素描头像写生、人物速写与构图、雕塑石膏临摹、素描人物肖像写生、泥塑人物头像写生、人物造型室外写生、雕塑构图素描人体写生、泥塑胸像写生、泥塑人体写生、立体构成、传统雕塑临摹、装饰雕塑、浮雕与建筑壁画、城市景观与雕塑、雕塑创作室外写生、雕塑材料与运用、硬质材料基础与创作实践、雕塑工程制作等。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还包括:古代景点雕塑临摹(7周);人像、人体的浮雕、圆雕写生(70周);浮雕、圆雕创作构图(35周);古代雕塑艺术考查(16周)。

雕塑专业简介

随着人才市场的需求变化,教育改革的普遍展开,国家教委新的教学目录的重新修订,雕塑专业被划为“美术学”的范畴,提高到了一个新的档次。

雕塑主要实践教学环节

古代景点雕塑临摹(7周);人像、人体的浮雕、圆雕写生(70周);浮雕、圆雕创作构图(35周);古代雕塑艺术考察(16周)。

雕塑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素养,并于造型艺术造型范围内具备基础素描以及泥塑、木、石、陶、金属等专门材料进行具象及抽象造型的能力,能在户外城市公共环境雕塑及室内架上雕塑等专业领域从事专业创作设计、放大制作,并能从事本专业教学和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雕塑专业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古今中外的立体造型基本理论知识,受到平面以及立体造别的基本训练,掌握以泥塑及硬质材料手段面对自然对象进行立体写生,以及造型创作设计的基本能力。

雕塑毕业生具备的专业知识与能力

1.理解掌握立体造型的基本理论知识; 2.掌握并运用在三维空间中进行造型设计创作的技术与基本方法; 3.具有运用泥塑及硬质材料进行浮雕甚至动态的人物及抽象造型写生与创作设计的基本能力;4.了解并掌握有关国家文艺创作的方针政策及城市公共环境设计制作法规; 5.了解国内外造型领域的理论前沿状况及发展动态; 6.掌握专业文献检索、资料查询及文字表述的基本方法,具备初步的文本研究和写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