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源于1926年武昌法科大学。1928年命名为武汉大学时,法学院就成为其重要组成部分。经过八十多年的发展,法学院已成为中国法学教育与研究的重点基地之一。学校历来非常注重法学的实践教育,秉着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育原则,1992年5月20日,成立了全国第一家民间法律援助机构——武汉大学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将其作为法学院的教育实践基地。法学院还充分利用武汉地区的法语学习、实践资源以及与法国法学界的良好互动,于2002年开始与外语学院法语系携手创办了中法法律双学位班。
在哲学专业上,武汉大学是我国唯一一所完备程度上可以和北大媲美的老牌学府。其前身为武昌高等师范学校教育哲学系,创建于1922年。哲学学院有一流的学科体系。1994年被批准为“国家文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哲学)”,哲学学院有一流的社会声誉。在建设发展中所取得的辉煌成绩更受到了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和机构的充分肯定。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所2004年在《人民日报》、人民网与《中国教育报》发布的《2002—2004年全国一级学科评估排名》中,哲学学科整体水平在全国20余家参评单位中名列第二,仅次于北京大学。
武汉大学历史学科创建于1913年,是我国高等院校中较早成立的历史系科之一,有着悠久而辉煌的历史,成为武汉大学在学术界具有重大影响的学科之一。作为国家文科基础学科(历史学)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学院设有历史学基地班、世界史试验班和考古学三个本科专业,其中历史学基地班成功入选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是全国高校同类学科中专业门类最全、整体实力最强的院系之一,具备雄厚的学科优势和科研实力。
学院拥有2个国家级重点学科——发育生物学和微生物学,是我国当前实力最强的生科院之一,同时还拥有全国最大的生命科学大楼和最先进的实验室,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病毒学国家重点实验拥有的国内最先进的艾滋病研究实验室,并研究出了3种效果显著的艾滋病新药。该实验室还成功地研制出了世界首个抗SARS药。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以及书本费、各种证件(卡)工本费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按湖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录取的内地新生,除贫困地区定向学生等国家规定不转户口的外,其他新生户口迁移遵循自愿原则。按国家有关规定,国防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生等入学前须先办理有关手续,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原户籍所在地。
新生可根据其高考文化成绩以及在中学的综合表现参加武汉大学新生奖学金的评定。具体评奖办法按照《武汉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实施。
学校对新生入学设有“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持乡(镇)以上人民政府证明向学校学生工作部申请办理学费缓交手续;还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